各律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申请复评情况公示如下:
一、复评材料统计情况
至材料报送截止日(2017年3月8日),我委共收到27份有效复评材料。
二、复评材料评审结果
复评材料评审结果参见附件,各律师事务所、有关单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4月25日至5月2日向我委综合法规处书面反映。逾期无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三、最终入库律师事务所名单的确定
我委就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执业纪录向省司法厅、省律协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纪录的,复选总分排名前十的律师事务所正式录入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有不良纪录的予以剔除,不足名额按排名顺序顺次增补。
联系人:孙穗,联系电话:38306358。
附件: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新增入库机构复选分数汇总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