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法治国企建设,进一步发挥广东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协会拟于近期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有效整合行业内专家资源,充分发挥法律行业专家在解决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和服务会员单位当中的作用。现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推荐1至3名法律行业专家作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选,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相关执业纪律、行业规范。
3.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证书等。
4.热爱企业法律顾问事业,熟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5.从事法律行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业工作实践经验和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能胜任评审、评估、咨询和授课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的工作职责
1.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
2.参与协会组织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论证会。
3.为各类检查、验收、法律风险辨识及重大法律风险管控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专业领域专题调研、交流推广和评审、评定以及咨询、培训等工作。
5.为我省法治国企建设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发展献言献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委员选聘工作流程
1.由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向协会推荐专家委员人选1至3人。
2.由协会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拟定入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提交协会常务理事会综合审核评定,并在公示后公布名单。
3.由协会向受聘专家委员颁发聘书。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22日前,将附件中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和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及工作业绩证明等),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邮寄至协会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晶 李海亮
联系电话:020-37882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粤能大厦801-802室
联系邮箱:gdflgwxh@163.com
广东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2024年7月1日